2024年 10 月18 日由范国滨院士与绵阳科技城光子技术研究院共同发起成立西南激光产业发展联盟倡议,2024年11月5日在第三届激光科技创新产业大会上正式成立,来自四川、贵州、云南、重庆等地三十余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激光企业组成第一届理事会,并推选范国滨院士担任联盟荣誉理事长,绵阳科技城光子技术研究院担任联盟理事长单位。联盟的核心宗旨是通过技术共享、产业协同、人才培养和生态构建,凝聚西南地区激光相关“产学研用金”力量,推动西南地区激光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打造西南激光产业集群。
协同创新
资源聚合
生态共建
人才赋能
市场突围
Technology Industry
Consul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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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入条件
(一)依法注册:申请人需为依法注册的从事激光相关领域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
(二)遵守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联盟知识产权制度,守法经营,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
(三)拥护章程:拥护西南激光产业发展联盟章程,愿意积极参与联盟活动;
(四)行业关联:在激光技术及相关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业务关联;
(五)履行义务: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二、加入流程
提交加入联盟的下列书面材料
1、加入联盟的申请;
2、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
三、成员权利
(一)非理事会成员:
1、有权参加联盟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3、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工作组的活动;
4、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技术等相关资料;
5、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6、有权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
7、有权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8、有权退出联盟。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2、参加理事会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获得联盟服务的权利;
4、向秘书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和理事会临时会议;
5、委派代表参加秘书处;
6、有权向理事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议案;
7、有权退出理事会或联盟。
四、成员义务
(一)非理事会成员:
1、遵守联盟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联盟的决议;
2、积极承担和配合联盟委托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4、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5、设立一名联络员,向联盟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信息,提供成员的资料和变化情况;
6、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2、按时参加理事会的活动;
3、积极完成理事会指定的任务;
4、应秘书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秘书处的工作。
五、退出须知
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连续两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2、连续两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3、存在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
4、有损害本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5、成员退会,自动丧失成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联盟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